清远市清城区441802003011GB00735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地建
清远市清城区441802003011GB00735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土地使用权人:清远市清城区土地储备中心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
日期:2023年3月
清远市清城区441802003011GB00735地块,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占地面积为101.58m2(约0.15亩)。现状用地类型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地块上有村民自建房。该地块拟规划为中小学用地(A33),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受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委托,我司于2023年3月进行了本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根据国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技术导则要求,项目组对目标地块开展了初步调查工作,并编制了项目初步调查报告。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可知,地块一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地块历史上无工业企业,目标地块历史沿革清晰。地块内主要为空地。
项目组通过资料收集和审阅、现场踏勘、对地块所属区域的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所、生态环境办、村委及村民的人员访谈等方式对目标地块及其周边进行了详细分析和污染识别,详细了解了目标区域信息。根据污染识别结果,根据污染识别结果,地块内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等。且地块现场不存在被污染迹象,也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调查地块在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的污染源,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很小。
在地块调查期间,通过重金属现场快速检测仪以及挥发性有机物快速检测仪对地块土壤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进行现场快筛并读取检测数值,快筛检测结果数值较低,且无明显异常情况。
因此,认为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中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中小学用地(A33)开发利用,调查活动可以结束。